中机质协[2007]06号


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优秀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汽车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际上大质量观的发展趋势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提法,为与全国质量奖名称保持一致,经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2007年将“全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更名为“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2007年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简称中机质协)继续开展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的创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奖是机械工业授予质量奖项中的最高奖励。2007年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评审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二、2007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由中机质协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创奖评审委员会领导(简称评委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机质协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与经营机电产品的企业,包括国有、股份制、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符合《评审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四、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汽车质量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全国性)等其中一家初审把关,写出评价推荐意见后上报。如上述单位无推荐职能的,申报企业可直接申报。外资或独资企业可以不经推荐,直接申报。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汽车质量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全国性)、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给予大力支持,做好全国机械工业五个质量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将机械行业中追求卓越绩效模式,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实施名牌战略,创用户满意产品,为发展机械工业贡献突出的企业、产品及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六、2001年以来曾获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项到有效期的企业,复评时可不经推荐直接申报。
  七、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都需经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将质量效益型企业、用户满意产品的顾客满意度改为78分。可委托中机质协用户工作委员会或各省机械质协承担。
八、申报单位请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推荐意见)连同申报费(优秀个人不收申报费)一并报评审办公室(中机质协秘书处)。其中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三份,光盘一份;优秀个人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两份。
九、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评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常乃诗 毕富春
  电  话:010-68594992 68594959
  传  真:010-6859495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  编:100823
  网  址:www.cmqma.org.cn
  电子信箱:cmqma@mei.net.cn zhongjizhixie@163.com
  开 户 行:工商行北京复外支行
  户  名: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账  号:0200048509022300636

附件1: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评审管理办法(2007年)
附件2: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详见中机质协内部培训教材
《卓越绩效质量经营管理模式》
附件3: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评审细则(2007年)
附件4: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评审细则 (2007年)
附件5: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评选标准(2006年)
附件6: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评选标准(2006年)
附件7: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8: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
附件9: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申报表
附件10: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工作者申报表(2006年)
附件11: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项评审收费办法(2007年)
附件12:经济效益质量指标计算办法


主题词:质量 评审 通知
抄送: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资委,中机联党委、质量工作部,中机质协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评审委员会委员、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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