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质协【2011】26号


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市机械、汽车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过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等13家企业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称号;授予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授予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12种产品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称号;授予姜卫东等12名企业领导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经营者称号;授予陆文忠等14名质量管理工作者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称号。
  希望获奖企业和个人,再接再厉,持续创新,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实现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表彰名单: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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