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市机械、汽车工业主管部门(行管办、联合会、机械集团)、专业协会、机械质协、各位理事、会员单位、全国机械工业质量部长工作委员会:
为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要求,提高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行业竞争力,中机质协决定在全国机械工业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质量标杆”活动的目的是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形成持续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整体能力态势,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机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活动组织
中机质协负责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行业“质量标杆”活动。各地机械工业行管办、机械质协(以下合称“组织单位”)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和推进,配合开展全行业活动。质量专业机构参与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推荐、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
各组织单位每年制定“质量标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活动计划报送中机质协“质量兴业”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一)制定标准
“质量标杆”是机械工业企业在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改善质量保障体系、开展质量效益型经营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各组织单位应在《机械工业“质量标杆”基本条件》(附件1)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和确定“质量标杆”的标准。
(二)案例提炼
各组织单位应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按 《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要求》(附件2),深入挖掘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认真完善提炼。典型经验案例应主题事项突出,理论观点明确,使用方法独特,实践过程明了,经营效果显著,带动促进企业、行业质量发展,可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具有可复制性。
(三)命名原则
“质量标杆”命名应体现机械工业特点,凸显典型经验的具体特征。形式:“‘企业名称’+‘典型经验特征’+经验(实践经验)”(如:“××××集团公司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实践经验”)。
(四)遴选原则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总结提炼在质量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经验。
“质量标杆”候选企业以自荐、组织单位推荐、邀请等多种方式进行。企业填写《机械工业“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3)并附《机械工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按要求上报。
各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标杆”的申报、评审、确定等工作。
中机质协负责组织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各组织单位负责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标杆”的推荐工作,中机质协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及现场考察。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全国性“质量标杆”。
(五)宣传、学习、交流
组织全行业宣传、学习“质量标杆”,交流典型经验和案例。
把树“质量标杆”、学“质量标杆”、赶超“质量标杆”纳入“质量兴业”活动和品牌建设之中,形成长效机制,与争创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和群众性质量活动及重大项目紧密结合起来。“质量标杆”要真正发挥标杆作用,为学习和对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在活动中不断自我改进,实现卓越。
中机质协每年编撰《全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成功实践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利用机械工业质协网络媒体、大型会议、培训研讨、现场学习、诊断咨询、企业间对标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各有关单位要设专人负责“质量标杆”活动,对典型案例整理提炼,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宣传报道工作,鼓励跨行业、地区的学习比对,探索国际同行间定向交流,引导企业增强打造品牌和国际竞争能力。
(六)总结表彰
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活动是中机质协一项重要工作,将每年组织开展培养树立、宣传学习、总结表彰机械工业“质量标杆”各项活动。各组织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与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活动,年初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年终总结。
机械工业已于2012年4月15日前按要求向工信部推荐了全国“质量标杆”单位。6月-12月组织全行业宣传学习、推广经验,开展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活动,其中6月-9月末为候选单位的申报、推荐和评选确认时间,11月5日前,各组织单位将地区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报中机质协,中机质协将在年底组织召开的第六届五次理事会暨中机质协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对2012年机械工业“质量标杆”活动进行总结,表彰机械工业“质量标杆”和活动组织单位,布置来年的“质量标杆”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