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质协[2015]04号


关于表彰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各主要省(自治区)市机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相关会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要求,引领行业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激励行业员工重视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对第六届理事会以来为机械工业质量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工作者,给与表彰。授予“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称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质量工作带头人或骨干人员。各地行业部门及机械质协主要领导、技术质量工作主管人员;企业质量工作主管领导、质量部门负责人及质量工作骨干;
2. 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技术,为提高企业或本地区质量管理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推进《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持续改进取得成效,推动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所在单位质量经营绩效明显;
4. 支持中机质协工作,积极参加行业各项活动。
二、表彰程序:
1. 单位推荐。收到本通知的会员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
2. 填写申报表,总结业绩材料。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核实,写出评价意见,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中机质协综合办公室;
3. 中机质协秘书处组织审定;
4. 在中机质协会员代表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并在中机质协网站、杂志给予宣传。
三、申报时间:2015年1月30日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常乃诗
  电 话: 010-68570536    传真: 010-68594950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编: 100823
   电子信箱: zhongjizhixie@163.com
 
 
附:全国机械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申报表申请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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