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质协[2015]15号


关于开展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评价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市机械、汽车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中国装备的生命在于质量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工信部工业强基工作部署,结合装备制造业对配套零部件质量需求的实际。中机质协决定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为指导,以促进机械基础件产品质量提升为目标,开展“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基础件)”评价推荐活动。此项活动2015年开始试点。
    一、活动目的: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落实工业强基部署;树立以客户为导向、质量是生命的理念;抓住装备制造业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基础件产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适应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对基础件配套能力需求的新常态;高起点、严要求,树立行业质量标杆。
    二、评价原则:
1、以用户评价为主导,以行业地位、质检结论为依据;
2、以产品可靠性为核心,产品主要性能及可靠性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专业协会或质监局认可的,质量技术水平在行业和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产品优先。
    三、推荐单位及推荐范围
1、专业协会从行业排头兵企业中推荐;
2、国家重点骨干企业、行业排头兵企业从优秀供应商中推荐;
3、省级以上质监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从分类监管的AA级企业和最近三次抽检均无“不合格”企业产品中择优推荐;
4、每个推荐单位同类产品原则上仅限推荐一种。
    四、评价办法及程序
1、用户推荐。由用户填写“评价推荐表”推荐供方优质产品。评价表由质管部门牵头,会同采购等相关部门填写,共同组织评价推荐工作。
2、企业申报。制造企业向主要用户提请对拟申报产品给予评价推荐,同一产品可以由1-2个主要用户分别填写“评价推荐表”,给予推荐。
3、行业和质监局推荐。均由制造商提请主要用户填写“评价推荐表”。
4、申报资料
(1)《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评价推荐表》(附件);
(2)用户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被推荐产品有出口的,同时附商检报告;
(3)带有制造公司简介的产品宣传册。
5、评审。中机质协组织了解申报企业及产品在行业所处地位,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对推荐产品进行评审。
6、公示。通过评审的产品在中机质协网站公示7天,实施社会监督。
    五、宣传发布方式
1、发布年度《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名录》;
2、颁发荣誉证书;
3、报工信部及国家、行业相关部门备案;
4、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在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
5、连续三年列入名录的产品,授予“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品牌产品”称号,颁发奖牌。
    六、申报时间:资料受理至2015年7月20日截止。
    七、评价推荐及评审工作不收取费用。
   联系方式:中机质协秘书处  李月华 常乃诗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823)
   电话:010 - 68594959、68594992   邮箱:ZJZX4959@sina.com
    附: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评价推荐表用户满意产品评价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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