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质协[2016]07号


关于印发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队伍

各省(自治区)市机械、汽车主管部门(行业办、联合会)、机械质协、

大型企业集团、会员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更好地发挥骨干队伍在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活动人才,使质量改进活动更加科学、严谨、有效,确保活动成果评价水平的一致性。根据33次双代会工作报告精神及行业目前状况,决定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中建立初、中、高级三支队伍,请各单位将三支队伍人员名单统一整理、上报,企业还没有建立队伍的,也请定出计划和培训需求。

    三支队伍人员须参加中机质协的培训后获得相关证书。培训分两个层面:诊断师、高级诊断师由中机质协负责培训、考核、注册发证;指导员可申请中机质协培训也可企业自己培训,统一使用中机质协培训教材,考试合格后由中机质协登记、发证。现将全国机械工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骨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4附件1-4.doc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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