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质协[2021]4号


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对会员收取会费的有关规定,按照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通 过的《会费缴纳办法》,现将 2021 年度缴纳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副会长单位:15000 元 / 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 元 / 年;

    理事单位:3000 元 / 年;

    会员单位:2000 元 / 年;

原文:/admin/rdoc/keditor/attached/file/20210301/20210301144129832983.pdf

回执单:/admin/rdoc/keditor/attached/file/20210301/202103011445477647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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