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会员单位 :
根据民政部对会员收取会费的有关规定,按照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缴纳办法》,现将2019年度缴纳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缴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人以上:2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人以下:1000元/年。
二 、 缴纳方式 :
(一)请于2019年7月底之前交到中机质协秘书处。
(二)直接交纳:到中机质协秘书处财务(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301室),同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